【青海交警微发布:典型案例 | 无证驾驶还敢超员载客 驾乘车辆出行切勿忘安全】
2026年6月16日15时31分许,果洛州久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沙柯路处设置执勤执法点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时,查处驾驶人泽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超员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泽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超员载客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青海公安交管提醒: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超负荷行驶极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出行切勿驾乘超员车辆、无证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青海交警微发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