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警察支队
26-07-01 17:48 微博认证:常德市交通警察支队

【暑期将至,桃源公安交管提醒:未成年人骑行摩托“驶”不得】#湖南交警在行动# 近日,桃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巡逻夜查中连续查获两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案件一:夜查行动查获无牌摩托车
2026年6月25日20时45分许,桃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茶庵铺中队民警在茶庵铺镇三元潭村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名少年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当即将其拦停检查。经查,驾驶人周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摩托车未悬挂号牌。民警当场依法扣留了该车辆,并对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责令其写下保证书,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场加强监管。
案件二:17岁少年无证驾驶且未戴头盔
另一起案件中,17岁少年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油摩)从桃源县县城沿x159县道驶往剪市镇家中途中,被巡逻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刘某未配戴安全头盔,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对刘某及其母亲进行了严肃的宣传教育,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普法链接:未成年人驾驶摩电车辆有明确年龄“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上公共道路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即构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湖南交警 @湖南公安 @常德公安
桃源交管郑重提醒广大家长和青少年: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没有重来。请各位家长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妥善保管好摩托车、电动车钥匙,切勿将车辆交由未成年子女驾驶。请广大青少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拿自己的未来当儿戏,别让一时的侥幸和冲动成为终身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