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车辆安全技术新国标实施
7月1日起,强制性国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21668-2025)正式施行。
新国标明确:N2类和N3类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爆胎应急安全装置。
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配备胎压监测系统(TPMS)或具有胎压监测功能的装置。
在标识方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统一安装橙色反光带、安全标识牌、限速标识。
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可处10-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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