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2 14:30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刷到一个明朝的案子,妈呀神如金,就这断案的官员特别得意,专门写在了自己墓志铭里。
事情是这样,有个产妇状告亲姐姐偷了自己的儿子。她俩嫁给俩邻居,本来这样亲姐妹之间也好互相照应,但是姐姐一直没有生孩子,家里又纳了个小妾。
后面妹妹和小妾同时怀孕,生产那天姐姐去妹妹家偏房放了把火,趁众人救火的时候偷走了妹妹刚生下来的男婴,将他和小妾生下的女婴来了个狸猫换太子,然后把女婴给丢了。
妹妹家丢了一个娃娃自然不依,两家人闹起来,姐姐一口咬定,男孩是小妾所生,最终对簿公堂。
断案的部分乏善可陈,就跟我们从小看的那些古代传奇故事一样,官员明察秋毫,故意说既然分不清楚是谁的孩子,干脆把这孩子杀了算了,妹妹因此哭死过去,小妾却无动于衷掉头就走。
官员于是当庭宣判孩子是妹妹的,还斥责小妾如此狠心,若真是你的孩子,你能忍心把他杀了吗?于是判她打板子。
不是,我看到这里人都傻了,小妾不是另一个苦主吗?!她的孩子都被扔了呀!偷孩子的不是她,扔孩子的也不是她,没人关心那个被遗弃更可能已经丢了性命的女婴吗?!
一个刚生了孩子的妈妈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还要在主母的威逼下撒谎,不仅没有人同情他,反而最后承担罪过的人是她?
这个官员到底在得意什么呀?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