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赢了1030万,却输了整个互联网。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战术胜利,战略自杀”。拿着源自大唐宝相花的纹样注册成商标,转头起诉一个卖奶茶的国潮品牌,法律上或许站得住脚,但在公众情感里简直是精准踩雷。
最让人无语的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傲慢:明明是大家熟悉的公共文化符号,被圈地收费就算了,还要跨品类搞“连坐”。买奶茶的和买奢侈包的能是一拨人吗?这种为了维权而维权的吃相,直接把路人缘败光了。
现在全网刷#LV你身后空无一人#,不是大家不懂法,而是反感这种把文化当生意、把消费者当傻子的做法。茉莉奶白说要上诉,不管结果如何,LV这回算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了。品牌护城河靠的不是律师函,是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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