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涉车检作弊处罚相差近十倍#【#执法部门回应车检作弊疑同案不同罚#:现场查获批量造假与后台数据异常性质有别】近日,苏州大江通伟检测检验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谢先生及合伙人通过网络平台实名发布视频,称公司此前因使用机动车检测领域明确禁止的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检测作弊设备,被生态环境局没收违法所得5.165万元、罚款30.4万元,相关线索同步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谢先生称,经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他了解到另有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也曾因OBD检测相关问题受到处理,但最终多被责令整改,并处以少于3万元的罚款。“同样使用了车检作弊设备,为何给予我们重罚?”谢先生对这一处罚结果表示不认可。
为此,问政江苏平台记者展开了调查。
使用OBD作弊设备,企业被现场查处
据了解,OBD即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是机动车环保检验中的重要项目,主要用于读取车辆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等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所谓OBD作弊设备,是通过篡改、屏蔽车辆真实数据,向检测系统传输虚假合格参数,使原本可能无法通过环保检测的车辆取得合格报告。
苏州大江通伟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负责人谢先生介绍,其公司从2021年开始从事机动车检测。2024年8月,公司因员工违规使用OBD作弊设备为车辆开展环保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谢先生称,被查处后,企业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核查取证,并开展自查整改。企业还曾对涉事时段部分检测车辆进行召回复检,并将相关情况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考虑到企业系首次涉及此类违规,也曾向生态环境部门恳请酌情从轻处理。
企业负责人:为何涉同一问题处罚却不同
2024年12月,谢先生收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因使用OBD作弊设备检测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其公司被告知拟没收违法所得5.165万元,并处30.4万元罚款,相关违法线索及处理情况还被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谢先生说,此后他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其梳理的公开执法案件信息,苏州范围内另有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也曾因OBD检测相关问题受到处理,但相关处理结果多为责令限期整改,罚款金额均在3万元以内。
谢先生因此质疑,既然相关案件均涉及OBD检测问题,为什么其公司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并被处以30余万元罚款,而其他机构处理结果相对较轻?他认为,相关案件在违法情形和处罚尺度上具有可比性,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同案不同罚”的情况。 据谢先生介绍,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企业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但相关处罚结果并未因此改变。
执法部门:现场查获作弊设备,证据链清晰完整
为此,记者前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实情况。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行政处罚文书由该局结合一线执法调查情况作出,具体执法细节需向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进一步了解。
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江通伟公司案件与谢先生提及的其他7家机构案件,在证据来源、违法情节和查处方式上并不相同,不存在“同案不同罚”问题。
该工作人员介绍,谢先生提及的7家机构,主要是通过监管平台和后台数据筛查发现历史检测数据异常。由于执法现场并未查获这些机构正在使用OBD作弊设备,因此相关案件根据实际调查取证情况,依法作出责令整改、罚款等处理。
“大江通伟公司的情况不同。”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是在执法现场被查获正在使用OBD作弊设备。执法部门现场提取了物证、影像资料、实验报告及检测报告明细等证据,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后台数据分析还显示,该机构相关问题并非偶发个案,而是涉及时间较长、车辆较多。
对于企业提出的“已召回复检,复检车辆均未发现问题”的说法,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后复检结果不能抵消此前违法使用作弊设备开展检测的事实,也不能证明所有涉事车辆在原检测时均符合环保检测要求。
工作人员表示,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作出。该条款规定,伪造、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结合本案涉及千余份虚假报告、长期批量造假等情节,30.4万元罚款处于法定区间内。
该工作人员补充称,该案已经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2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后续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驳回企业相关诉求。
针对企业方发布的相关网络帖文,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认为其中部分内容不实,目前已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移交属地派出所。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问政江苏记者 黄凤 见习记者 孙汉仑 张添翼)#苏州[地点]# http://t.cn/AXoVDzY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