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11:33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交通安全预警# 【货车违规占道行驶 群众举报终受处罚!】
为严厉整治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行驶乱象,全力保障道路通行秩序与群众出行安全,近日,内蒙古高速三支队乌拉山大队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称辖区高速公路内一小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占用快速车道,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接到举报线索后,民警依法联系该货车驾驶人,通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面对完整的视频证据,驾驶人对自己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驾驶人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详细讲解货车占道行驶易引发追尾、剐蹭事故的危害,普及高速公路通行法律法规,纠正其侥幸驾驶心理。
最终,该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今后必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驾驶。
(初审:陈婉彤 复审:孟祥婧 终审:张瑞 校对:陈婉彤 校审:孟祥婧 核发:张瑞 编辑:郝晓霞) http://t.cn/AXofqS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