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第15号令,对《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多部规章进行了修订。其中一个变化,直接关系到全国大量口腔诊所的生存——
医师执业地点的定义,从"区域"改成了"机构"。
什么意思?我用人话翻译一下。
以前,医师的执业地点注册到省或县区,理论上在这个区域内是"通用"的。一家小口腔诊所,老板自己不是医生,花几万块一年"租"一个执业医师的证挂上去,人不用来,诊所照样开。
这个行业里叫"挂证"。说得再直白点:证是证,人是人,两者可以分离。
但从7月开始,这个逻辑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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