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管的长度是固定的。长管发音低,短管发音高。
蔡邕《月令章句》说:“黄钟之管长九寸(这是晚周的尺度,一尺长约二十三厘米),孔径三分,围九分。其余皆稍短(渐短),唯大小无增减。”十二律管的长度有一定的数的比例:以黄钟为准,将黄钟管长三分减一,得六寸,就是林钟的管长;林钟管长三分增一,得八寸,就是太簇的管长;太簇管长三分减一,得五又三分之一寸,就是南吕的管长;南吕管长三分增一,得七又九分之一寸,就是姑洗的管长(尺寸依照《礼记·月令》郑玄注);以下的次序是应钟、蕤(ruí)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中吕。除由应钟到蕤宾,由蕤宾到大吕都是三分增一外(《汉书·律历志》说:“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其说非是。应以《淮南子》《礼记·月令》郑注及《后汉书·律历志》为准。参看王光祈《中国音乐史》。),其余都是先三分减一,后三分增一。这就是十二律相生的三分损益法。
十二个律管的长度有一定的比例,这意味着十二个标准音的音高有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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