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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3 17:06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民办社康中心未取得患者明确同意,便为其进行鼻内激素注射,该机构及涉事医师合计被处以19万余元罚款。
2025年6月1日,家住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华联社区的陈露首次发作鼻炎,前往家附近社会办(民办)社康——泽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就诊。接诊的蒋姓医师未开展鼻内镜等专科辅助检查,便和社康帅姓负责人一同向她推介“鼻炎针”封闭疗法,还宣称“一针就好”。
“我当时主动询问注射会不会有不良反应,医生明确回复没有任何副作用,还举了很多经治疗见效的患者例子劝我接受注射。”陈露回忆道。整个诊疗过程中,她完全没有被告知所用药品的属性、潜在风险及替代治疗方案,也没有签署任何书面知情同意书,蒋医师就为她实施了下鼻甲封闭术:在鼻腔下鼻甲部位注射40毫克曲安奈德,同步在她的臀部肌肉注射40毫克该药物。
首次注射后不久,陈露就出现了鼻甲肿痛、持续流涕、鼻塞加重等不适症状。察觉到异常后,她联系社康的帅姓负责人反馈身体状况,对方非但没有告知她该激素药物的潜在危害,反倒引导她接受第二次臀部注射,单次给药剂量达到80毫克。短短一个月内,陈露累计注射的曲安奈德总量高达160毫克。
陈露介绍,打完第二针的一周后,她就患上了急性鼻窦炎,前往三甲医院耳鼻喉科就诊,接诊医生明确告知她,之前注射的是长效糖皮质激素,目前临床早已不推荐通过鼻内或肌肉注射激素的方式治疗过敏性鼻炎。
《中国变应性鼻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22修订版)》早已明确规定,临床不推荐采用肌肉、静脉、鼻内注射糖皮质激素的方式治疗过敏性鼻炎。为何这家社康能够无视指南要求,擅自为陈露注射该类激素药物?
2026年5月,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耳鼻喉科出具诊断结果,确诊陈露左侧鼻甲黏膜萎缩。如今陈露的鼻炎症状持续加重,每日要消耗2到3包纸巾,长期服用中西药物、接受针灸、激光理疗等治疗都收效甚微,激素诱发的荨麻疹、反复毛囊炎等皮肤病症也一直未见好转。
面对既定的身体损害事实,泽润社康相关负责人提出,愿意退还全部诊疗费用,额外支付2000元人道主义补偿,但要求陈露签署免责协议,拒不承担后续的相关诊疗责任。
2025年10月,陈露正式向龙华区卫健局提交投诉材料,同时依法提出封存完整门诊病历、处方、治疗记录的诉求。2026年3月22日,陈露前往泽润社康办理病历封存手续。
“我全程都是冷静沟通,既没有吵闹,也没有干扰其他患者就诊,可工作人员直接让我去找执法部门、找律师,还无端指责我是‘医闹’。”陈露表示,依法封存病历的诉求有着明确的法规依据,无端被扣上负面标签,让原本就艰难的维权过程变得雪上加霜。
后续,陈露针对该机构事后修改病历、封存遇阻一事补充投诉,龙华区卫健局经调查后出具书面答复,确认泽润社康存在事后修改病历、病历封存流程不规范、工作人员处置方式不当等违规事实,同时明确认定陈露不存在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行为。
2026年4月,龙华区卫健局针对泽润社康的一系列医疗违法问题正式立案调查。
2026年6月10日,龙华区卫健局开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泽润社康和涉事医师蒋某某作出处罚:
第一份文书深龙华卫医罚〔2026〕11-3号载明,2024年12月15日至2026年4月12日期间,泽润社康在为患者实施鼻腔、下鼻甲曲安奈德注射特殊治疗时,未及时向患者明确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也未取得患者的明确同意;此外,2025年10月28日,该机构对旗下医师伪造病历等医学文书的行为负有主体责任,最终对其处以警告,罚款145000元。
第二份文书深龙华卫医技罚〔2026〕11-7号认定,蒋某某在同期实施鼻腔和下鼻甲曲安奈德注射特殊治疗时,未及时向患者明确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未取得患者的明确同意,且存在伪造病历的违法行为,最终对其处以警告,罚款52500元,并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两个月。两份处罚的罚款金额合计197500元。
泽润社康相关负责人确认了此次处罚的全部相关事实。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患者认为自身的身体损伤是由社康的诊疗行为造成的,可主动申请医学鉴定;若经鉴定确认责任归属社康,机构将依法承担对应的相关责任。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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