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李想关于“理想车主救人”的微博,
这又是一篇“受委屈”自述的短文。
外界对于救人和不文明用车有双标的认知,
那理想官方是否双标对待这两类的车主?
救人了,功德无量,广泛传播没有问题。
但不文明用车,为什么就不能呼吁一下呢?
这些不文明用车是否在侵害其他公民的公权?
官方还在玩儿梗,是不是漠视这些不文明车主侵害更广泛的公民的公权?
人品比品牌更重要‼️
发布于 湖北
刚看到李想关于“理想车主救人”的微博,
这又是一篇“受委屈”自述的短文。
外界对于救人和不文明用车有双标的认知,
那理想官方是否双标对待这两类的车主?
救人了,功德无量,广泛传播没有问题。
但不文明用车,为什么就不能呼吁一下呢?
这些不文明用车是否在侵害其他公民的公权?
官方还在玩儿梗,是不是漠视这些不文明车主侵害更广泛的公民的公权?
人品比品牌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