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 政策核心内容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公告(2026年第19号),明确:
>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四类车辆的车船税优惠政策:
- 节能汽车(减半征收)→ 恢复全额征收
- 纯电动商用车(免征)→ 恢复征收
-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 恢复征收
- 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 恢复征收
关键条款: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均按《车船税法》正常征收车船税。同时废止财税〔2018〕74号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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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问题解读
1. 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受影响
> 根据《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仍不征收车船税。
这是本次政策调整中最容易混淆的地方——政策取消的是商用车和节能车的优惠,而非所有新能源车。
2. 存量车辆也受影响
> 公告明确"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均需按规定征收车船税。
这意味着2027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车辆也不再享受优惠,不存在"老车老办法"的过渡期安排。
3. 车船税具体金额有多少?
根据三部门答记者问披露:
车辆类型 税额幅度 备注
乘用车(1.0-1.6L) 300-540元/年 各省自定
乘用车(1.6-2.0L) 360-660元/年 各省自定
商用车(客车) 480-1440元/辆 按辆征收
商用车(货车) 16-120元/吨 按整备质量
> 2025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售价已达21.8万元,部分车型超百万元。恢复征收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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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背景与深层逻辑
背景:政策已实施15年
自2012年车船税法全面实施起,为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和节能减排,对节能汽车减半、对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这一优惠政策已实施约15年。
调整原因:产业成熟,税收公平
三部门负责人明确解释:
1. 产业已壮大: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产业已具备独立发展能力。
2. 税收公平考量:上述车辆与其他燃油汽车一样属于"大额财产",继续免税不利于税收公平和收入分配调节。
3. 政策逐步退坡:这是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体系从"培育期"向"成熟期"过渡的必然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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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现行其他新能源车优惠政策的对比
政策类型 当前状态 适用对象
车船税优惠 ❌ 2027年起取消 节能车、新能源商用车
车辆购置税减免 ✅ 延续至2027年底 新能源汽车(乘用车为主)
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船税 ✅ 仍免征(因不属于征税范围) 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
>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2023年第10号公告)仍有效:2024-2025年免征(每辆不超3万元),2026-2027年减半(每辆不超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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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分析
对消费者
- 个人购车:影响有限。车船税本身金额不大(通常每年几百元),且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仍不征税。主要影响购买插混、增程商用车的用户商用车的用户。
- 企业用户:物流、公交等使用新能源商用车的企业,每年将增加一定运营成本。
对行业
- 插混/增程车型:可能面临一定销售压力,部分消费者或转向纯电动乘用车(仍免车船税)。
- 商用车市场: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成本优势减弱,但购置税优惠仍在,整体影响可控。
对资本市场
- 短期或对插混/增程概念股有一定情绪影响,但车船税金额较小,实质性冲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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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 申报方式:车船税可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购买交强险时一并缴纳)或自行申报(电子税务局或办税大厅)。
2. 缴纳时间: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期限由各省规定。
3. 缴纳地点:车辆登记地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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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本次政策调整标志着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进入系统性退坡阶段。车船税优惠取消是第一步,未来车辆购置税优惠到期后(2027年底)是否延续也值得关注。但需注意: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受影响,这体现了政策对"真正零排放"路线的持续支持,同时推动插混、增程等技术路线逐步回归市场化竞争。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