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3 17:58 微博认证: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百日攻坚行动:危险!别做马路上的“逆行者”】6月28日,广安公安交管直属三大队接到网友举报:“一辆川XD6***9号小型轿车在小平大道与广前路段处逆向行驶。”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核查,该车辆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彭某轩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四川交警提醒# 人生无捷径,生命无返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莫将自己暴露在安全隐患当中,不做马路上的“逆行者”。#百日攻坚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广安交警 广安交警的微博视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