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
政策核心变动
- 生效时间: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 取消减半征收: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不再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将恢复全额征收。
- 取消免征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政策。
- 适用范围:纳税人新取得及政策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均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背景补充
该调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 2026 年第 19 号),标志着实施了十余年的相关减免政策将正式“退坡”,车主的养车成本结构将因此发生变化 http://t.cn/AXoITPw0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