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 将于2027年1月1日进行调整。
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划重点:
1、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商用车将取消免征政策;
2、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因没有发动机排气量,本身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仍无需缴纳车船税。
3、本次调整不存在“老车老办法”的豁免,凡是上述取消优惠的车型,即使是2027年之前已购买上牌的存量车,自2027年起也需按规定正常缴税。
发布于 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