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结合江口县道路实际状况,江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决定启用3处违法抓拍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违停抓拍设备位置:
1、双江街道梵净山大道(应急管理局门口);
2、双江街道九龙路(政务中心路口);
3、双江街道梵净山大道(县医院门口);
本通告自2026年7月3日开始,通告时间为7天,通告结束后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江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