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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6 11:42 微博认证:中级会计师

#一家三口骑电车上高架侧翻孩子受伤#
电动车上高架、上高速,从来不是小事,是明确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严禁进入高速公路。而城市高架桥、城市快速路,参照高速管理标准,全程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全国各省市均有明确细化条例。

各地交管规定统一明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禁止驶入高架路、城市快速路、机动车专用隧道、立交桥封闭路段。这类道路坡度大、车速快、无非机动车道,一旦电动车驶入,极易发生侧翻、剐蹭、追尾事故,危险性极高。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处罚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闯入高架、快速路、高速禁行区域,驾驶人将面临20至50元罚款,情节恶劣、引发交通事故的,还需承担相应事故责任,自行承担人身损伤与财产损失。

罚款是小事,可一旦出事,代价从来无人能承受。

最让人心疼的是,这场成年人违规冒险的后果,最终让最弱小、最无辜的孩子买单。孩子没有选择出行方式的权利,只能全然信任依靠父母,可这份信任,却被一次莽撞的违规辜负。皮肉的伤痛或许会慢慢愈合,但这场惊险的意外,或许会成为孩子长久的心理阴影。

生活从没有需要拿性命去赶的路,也没有值得透支平安去奔赴的急事。

交通规则不是冰冷的条文,是无数血泪教训凝结的保命准则。高架之上,车流无情、速度无情,从来没有“侥幸过关”,只有“概率性出事”。

为人父母,最大的责任从不是奔赴匆忙的生活,而是守住一家人的平安。慢一点、绕一点、等一会,都无关紧要。比起几分钟的捷径,孩子的安然无恙、一家人的岁岁平安,才是人生最顶级的捷径。

愿所有骑行者都能敬畏规则、心存敬畏,拒绝侥幸、远离冒险。别让一时的心急,酿成一生的遗憾,别让本该圆满的日常,被一次无知的违规彻底打碎。平安出行,守规而行,才是对家人最好的守护。

父母太不负责了 http://t.cn/AXoW8Z6s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