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迎来首次大修#
7 月 4 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公开征求《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 8 月 4 日。
本次修法补齐直播电商、短视频带货、社交电商监管空白,明确主播、MCN 等全链条主体权责;升级处罚力度,严重违法平台最高可处上一年度营业额 5% 罚款;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针对刷单、仿冒、虚假宣传等群众关切问题细化约束,同时完善跨境电商权益保护与对外反制规则。个人、单位均可通过官网、邮件、信函提交修改建议。
#电商监管#直播电商合规#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