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全解析(八)
问:出现异常剂量怎么办?剂量达到多少才进行大剂量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都需要调查什么呢?
答:首先,国家规定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限值,是全身年有效剂量连续 5 年平均每年≤20 mSv,任意单一年最高不得超过 50 mSv,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按照连续五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20mSv的1/4和职业照射受照剂量大于5mSv/年为调查水平的标准要求,即单个监测周期的监测结果大于1.25mSv时,对其发放《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超记录水平核查登记表》并进行现场核实。及时排查辐射防护隐患,消除辐射风险。
调查什么呢?首先核查现场辐射防护条件:屏蔽墙体、铅门、防护窗有无破损,机房有无漏射线、排除设备故障、放射源屏蔽失效等硬件问题。其次核查作业操作行为:工作人员是否规范穿戴铅衣、距离放射源过近、违规长时间驻留照射区、多人共用剂量计、自身作放射检查未取下剂量计等不规范操作。最后核查工作排班与工作量:是否近期开展大量介入、拍片、探伤等高辐射操作,合理评估工作量带来的正常照射增量。
通过现场调查明确超标根源,第一时间整改防护缺陷,降低全体放射人员整体受照剂量,防止后续再出现持续超标。“剂量报告超标→现场核查→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复查复测”形成完整闭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