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路口需观察 警惕鬼探头】2026年5月29日,何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达州市渠县滨河路方向往渠县三汇镇北坝社区方向行驶,即日12时50分左右行驶至渠县三汇镇渠江特大桥路口,转弯过程中与侯某某驾驶的川SY****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何某、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乘车人游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何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让直行机动车先行通过,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侯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车辆行经路口务必仔细观察、减速慢行,非机动车、行人切勿突然窜出,谨防 “鬼探头” 引发交通事故。#百日攻坚行动##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达州交警 http://t.cn/AXoW9wX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