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学法律#谢迪扬《人工智能贸易的RTA区域治理范式:挑战与应对》选读【载#东方法学# 2026年第3期(总第111期)】
人工智能贸易的RTA区域治理范式可概括为“要素化治理”。RTA通过知识产权、数据、电子商务等既有条款,初步建立起人工智能贸易的规制框架,但存在“俱乐部式”“不完全”和“碎片化”三重挑战,制约人工智能技术的交流传播与数字贸易的包容性发展。基于对主要RTA人工智能贸易规则深度的评估,本文为我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贸易治理提出方案:在双多边层面推动包容性发展理念的细化落实,围绕算法、算力、数据三大要素升级贸易规则,构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价值内核、以互惠协调为制度特征的中国特色人工智能专门性条款体系,为应对当前的治理挑战贡献中国智慧。未来研究可沿以下两个方向拓展:一是探讨知识产权、跨境数据流动等拘束力较强的RTA条款与伦理准则、技术标准等软性规则在人工智能贸易议题下的衔接路径;二是研究发展中国家人工智能贸易治理的参与和能力建设路径。总之,人工智能正在深刻重塑国际贸易格局,国际社会唯有秉持包容性发展理念,通过治理合作弥合“智能鸿沟”,方能使人工智能从维护少数国家利益的工具,真正发展为造福全人类的文明成果。@中国法学会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