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6-07-15 17:05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拿三轮当客车?危险又违法!】7月6日,@营山公安 交管大队绿水中队民辅警通过视频巡查,查获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经查,7月5日18时10分,驾驶人聂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川R****号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绿水镇绿河街桥头时违法搭载4人。
载货三轮车无安全防护设施,超员载人安全隐患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依法传唤当事人接受处理,现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的两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四川交警提醒# 三轮车≠载客车辆!此类车辆结构简单、缺少安全防护,违规载人易造成车辆重心偏移、侧翻失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人严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三轮车违法载人、超员载客行为,安全文明出行。#百日攻坚行动##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南充公安交警 http://t.cn/AXKNeh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