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强行超车 后续来了】#百日攻坚行动# 2026年7月8日16时34分, 一辆车牌为川HF**08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剑阁县108国道1928公里200米时,涉嫌违反禁止标线,给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此违法行为被网友举报。接到举报后,剑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立即核查,经调查核实:该车违法行为属实,民警立即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在现场,民警向该驾驶人出示视频证据,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并依法对该驾驶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交警提醒# 超车时要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切忌“见缝插针”。#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交通违法曝光台# @四川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http://t.cn/AXKjqjot

广元交警
26-07-16 10:22 微博认证: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