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这一天🎉
看到梓渝首张同名专辑《梓渝》完成备案,最让我触动的不是发歌本身,而是那个刺眼的细节:**著作权人标注为梓渝本人**。
在偶像工业里,名字往往只是公司注册的商标,作品版权归属更是大厂的核心资产,但这次,他把法律权益、收益权、改编权全部攥在了自己手里,这意味着从词曲到MV,每一个字节都真正属于“郑朋”这个人,而不是某个流水线上的商品
之前解约风波里那些关于“还能不能叫梓渝”的质疑,现在有了最硬核的回击,用本名做专辑名,不仅是身份的最终确认,更是一种近乎执拗的宣言:我的音乐,我做主
这种“成本自负、版权独立”的模式在圈内太罕见了,但也正因如此,这份作品才显得格外有分量,它不再是被资本裹挟的快消品,而是一个音乐人对自己艺术人格的完整交付
期待听到这个完全由他主导的声音🎧
#梓渝专辑备案#
发布于 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