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普法办公室
26-07-17 09:00 微博认证:河北省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官方微博

主播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九条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http://t.cn/AXKRzMQ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