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近日,玉溪华宁交管大队在路查路检时,查获杨某某无证驾驶小货车,且小货车载货高度超出规定标准,驾驶人杨某某,仅持有“D”类摩托车驾驶证,并无小货车驾驶资质。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杨某某十分自信地表示:自己虽然没有取得货车驾驶证,但“无师自通、自学开车已有十余年”。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和警示提示教育,指出准驾不符、超高载货的严重危害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杨某某实施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及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00元、驾驶证记10分处罚,并责令当场整改超高货物隐患,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风险隐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交警 @云南政法 @云南警方 http://t.cn/AXKRJV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