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
广大家长朋友们、亲爱的青少年儿童:
炎炎夏日,暑期已至。假期期间,学生外出出行增多,道路交通车流、人流密集,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显著上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极易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为有效防范暑期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守护广大少年儿童出行安全,筑牢暑期交通安全防护网,大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特向全体家长及青少年儿童发出如下交通安全倡议:
一、落实监护责任,做好示范引领
家长是孩子交通安全的第一监护人。暑期期间,请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常态化对孩子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时刻叮嘱出行安全事项,全程掌握孩子外出出行情况,坚决杜绝孩子在道路周边随意玩耍、独自贸然上路。请家长以身作则、文明守法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车不超速、不超员、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酒后驾驶、不接打手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规范使用安全带,主动礼让行人,以规范的交通行为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潜移默化培养孩子的安全出行习惯。
二、严守步行规则,安全文明过街
广大青少年儿童要自觉遵守步行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过马路意识。外出出行必须走人行横道,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坚决杜绝横穿马路、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斜穿机动车道等危险行为。过马路坚持“一停、二看、三通过”,仔细观察来往车辆,远离大货车、大型车辆盲区及转弯内轮差区域,避免“鬼探头”等危险事故。暑期天气多变,高温、降雨天气较多,路面湿滑、视线受阻,道路通行风险增加。广大青少年儿童要自觉摒弃各类交通陋习,杜绝在城市道路、乡村公路、施工路段、停车场等区域逗留、追逐、嬉戏。不擅自夜间独自上路、不冒险横穿车流,杜绝一切危险道路交通行为。
三、规范骑行行为,坚守年龄红线
严格遵守法定骑行年龄规定:未满12周岁严禁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所有未成年人严禁驾驶摩托车、私家车等机动车辆上路。请家长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严禁放任孩子私自骑行电动车、自行车上路。达到法定骑行年龄的青少年,骑行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做到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结伴飙车、追逐竞速,自觉做到文明、安全、规范骑行。
四、规范乘车习惯,杜绝乘车隐患
出行乘车务必遵守安全乘车规范,养成良好乘车习惯。乘坐私家车时,12周岁以下儿童严禁乘坐副驾驶位置,低龄儿童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坚决不乘坐超员车辆、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农用车辆、三轮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有序上下车,车辆行驶中坐稳扶好,不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下车后观察确认道路安全后再通行,严禁下车后突然横穿马路。
交通安全,事关生命、事关家庭幸福。希望广大家长与孩子共同树立文明交通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携手共筑暑期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快乐的暑假!
大姚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