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警
26-07-17 11:37 微博认证: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喝点啤酒就不痛了”,男子为“缓解胃痛”酒后驾车上高速,抽血检测为89.12mg/100ml,达醉驾标准。[震惊]】#拒绝酒驾醉驾# 近日,江西高速交警四支队第四大队民警辅警在万载南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面对民警询问,涉事驾驶员辩称因胃痛需饮酒缓解。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万载县人民医院抽血取证,检验结果为89.12mg/100ml。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交警提示:摒弃侥幸心理,守护平安出行。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请提前规划行程,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江西公安 http://t.cn/AXKREh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