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甜城铸安】2026年04月26日,温某华驾驶两轮普通摩托车搭乘黄某清从威远县吴家湾方向沿川威大道往威远西高速路口方向行驶,06时31分许行驶至川威大道,3公里200米红绿灯路口处时,从第三车道连续变道至第一车道,与同向由夏某祥驾驶的川T37***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清当场死亡、温某华受伤、两轮普通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认定:当事人温某华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夏某祥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黄某清无责任。 @四川交警 http://t.cn/AXKEkncP

四川内江交警
26-07-17 16:45 微博认证: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