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消费税政策分步调整##部分新能源电池逐步恢复征收消费税# 】7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今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公告》明确,此次政策调整将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今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同时,部分新技术电池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根据《公告》,今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