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侥幸上路必受罚】2026年7月3日,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三汇镇至白塔村公路1公里100米路段开展日常巡逻执勤工作中,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有违法载人的嫌疑,遂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现场核查确认,何某某驾驶的川S7*****号轻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室及货厢内共搭载8人(车内后排实载3人),车辆属于载货汽车,违规实施载客行为,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何某某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详细讲解了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告知其该类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3分,并责令驾驶人立即消除违法状态。
交警提示:货车不是客车!违规载人危害大,害人害己,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渠县公安 @平安达州 @四川交警 #文明交通礼行天下##百日攻坚行动# http://t.cn/AXKPFR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