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7-19 11:52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律博主

#盒马被曝让员工三伏天在户外吃饭#三伏天,体感温度超过38℃,一群穿着工服的盒马员工,蹲在商场室外的过道里吃盒饭、午休。这不是什么工地食堂,这是2026年7月17日,盒马鲜生在南昌新开门店的一幕。#律师说法#

“开业当天人太多坐不下”——这是门店事后给出的解释。好,咱们就说说这个“坐不下”。

法律从来不跟你讲“坐不坐得下”,法律讲的是“该不该”。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注意,这里说的是“室外露天作业”。那员工在室外吃饭午休算不算“作业”?从法律角度,休息时间虽然不是直接劳动,但它是工作时间的延续和必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安全的休息环境——这不是福利,这是法定义务。让员工在38℃高温下蹲在室外吃饭,本身就是对劳动者健康权的不当侵害。

有人说“有顶棚遮挡”。有顶棚就不算室外了?体感温度38℃,有顶棚跟没顶棚的区别,不过是“烤”和“闷烧”的区别。

更让人无语的是制度层面。 盒马2023年曾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明确要求,在高温等极端天气下提供防暑实物关怀。制度写得漂亮,执行起来却是另一回事。这叫什么?这叫制度写在纸上,员工蹲在地上。

再看最近的新闻:贵阳盒马员工工作中摔伤,盒马甩锅给第三方外包公司,入职协议时间对不上、签名疑似代签;多地门店被曝将正式工转为临时工,省下一笔五险一金。这不是孤例,这是一套成体系的“降本增效”打法——把成本省在员工身上,把风险甩给员工自己。

盒马官方至今没有公开致歉,客服说“不清楚”。一家以“用户体验”为卖点的企业,高温天连员工一顿饭的体面都不愿给,它对外展示的品牌温度,就是空中楼阁。

法律保护劳动者,但劳动者得先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 高温津贴、休息场所、工伤保险——这些都是写进法律的东西,不是企业的施舍。如果你也在类似环境下工作,记住——你不是“没办法”,你是有权利的人。#建言议法# http://t.cn/AXKFcVQt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