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新能源汽车步入市场化新阶段】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迎来重大制度调整。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这意味着,实施了近15年的新能源汽车车船税阶段性优惠政策正式进入退出通道。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该项优惠政策自2012年实施以来,对于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产业不断壮大,政策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数据,2025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销售价格为21.8万元,部分车型销售价格达到百万元以上。对上述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中经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http://t.cn/AXKkBzH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