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女声
26-07-20 18:03 微博认证: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官方微博

#粤姐姐话你知# 香港知名艺人谢贤去世引发关注,其中就包括9成遗产留给孙子这一话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将90%遗产通过遗嘱留给孙子女,法律定性为遗赠,而非遗嘱继承。

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范围,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序列之内。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给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适用《民法典》第1133条第3款遗赠规则,孙子女属于受遗赠人,而非遗嘱继承人。

实务中极易忽略的法定期间规则:《民法典》第1124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该六十日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规则。

在遗嘱自由层面,《民法典》尊重所有权人自主处分个人遗产的权利,被继承人有权自主分配遗产比例。但遗嘱自由受必留份制度约束:依据《民法典》第1141条,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若本案中子女具备劳动能力、有稳定生活收入,则无权主张必留份;反之,法院可依法从遗产中划出必要份额。必留份制度的保护范围仅限法定继承人,作为受遗赠人的孙子女,不享有必留份保护。

另外,如被继承人长期居住香港、存在跨境财产,遗嘱效力、特留份规则、遗赠认定,需要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确定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内地与香港关于遗嘱形式、特留份、遗赠规则存在明显法域差异,会直接影响遗嘱最终效力。

综上:该遗嘱安排在我国内地法框架下符合遗嘱自由原则,但受遗赠孙子女务必在60日内固定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子女能否主张必留份,以是否满足“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为判断标准;跨境遗产还需要单独甄别适用内地法还是香港法律。#粤家和 粤家美 粤家兴##粤姐姐带您学法##谢贤九成遗产留给两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