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6-07-21 10:04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弯道超车酿事故 负事故全部责任】2026年6月3日16时20分,唐某某驾驶川R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达州市渠县望江乡梅乐村1组路段,弯道超车过程中与相对方向陈某某驾驶的川R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同向靳某某驾驶的川SF****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唐某某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认定:唐某某驾驶机动车在转弯过程中进行超车,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的制动距离,唐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转弯莫超车,弯道视线不良严禁强行超车,行车务必保持安全制动距离,守法谨慎驾驶。 #文明交通礼行天下##百日攻坚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达州交警 http://t.cn/AX9bof9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