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交警
26-07-21 10:32 微博认证: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方微博

【道路分正反 逆行最危险】#百日攻坚行动# 2026年7月8日12时04分,邹某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东风路逆行进入彭祖大道辅道时,与魏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魏某某存在单手驾驶行为),导致两车受损及魏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彭山公安交警认定,当事人邹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魏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逆向行驶危险重重,引发事故害人害己。请自觉遵守交规,按导向车道行驶。@四川交警 @眉山政法 @眉山公安 http://t.cn/AX92yn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