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回应患癌老人想把房子留给自己#【#想把房子留给56岁女友患癌老人发声#74岁的老张是上海农民,胆管癌晚期,医生告诉他,他的生命只剩3个月。他向公证处表示,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56岁的女友桃姐,指定她做自己的意定监护人,替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并帮他处理所有身后事。
桃姐是老张曾经的租客,老张早已离异,两人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如今老张重病,生活全靠桃姐一人打理。老张的儿子也知道这个阿姨的存在,甚至亲口叫她“阿姨”,关系和睦。对于父亲的安排,他也没有异议。看似你情我愿的故事,却卡在一个关键问题上——桃姐还没离婚。
桃姐告诉公证员,自己在多年前就和丈夫协议离婚,此后分居几十年,感情早已破裂。然而子女在发现父母离婚后无法接受,以自己的婚事要挟两人复婚,导致了如今的僵局。
公证处内部为此产生激烈争论:一边是“公序良俗”的道德底线,一边是“临终托付”的自主意愿。时任普陀公证处主任表示,由于桃姐目前仍是已婚者,一旦认可桃姐成为老张的意定监护人,会变成公证处变相认可两人的“非法同居”,法律不能为了老张的自主意愿让步。最终,老张的公证申请被终止。#患癌老人想把房子留给56岁女友# (看看新闻 大河报) http://t.cn/AX9fMFI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