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队和离散红军确实不少,但是关于归队是有时间限制的。
以西路军为例,具体规定是:一年归来者收留,两年归来者审查,三年归来者不留。
换句话说:离队一年内归队,直接收留;两年内归队,审查后决定;三年以上,原则上不收。
这个政策最著名的亲历者就是王泉媛。
她是西路军妇女先锋团团长,1937年3月在河西走廊被俘,1939年3月逃出魔窟,女扮男装跑到兰州八路军办事处请求归队。接待人员传达的正是这条政策:"离开队伍一年以内的留下,两年以内的审查,三年以上的不收。"
王泉媛恰好离队三年,被拒之门外,最后拿着五块银元路费,一路乞讨回了江西老家。
为什么会有这个"三年门槛"?
根子在于组织无法外调甄别。那时候交通和通信极不发达,一个人离队三年,中间经历了什么、有没有变节、有没有自首、有没有给敌人干过事,组织上根本无从查证。王泉媛被马家军囚禁两年多,虽然她自己坚贞不屈,但组织上没法核实她这两年多的具体经历。与其冒风险接收一个"历史不清"的人,不如一刀切拒收,这是战争年代组织安全的冷酷逻辑。
解放军南下作战的时候,沿途经常遇到当初长征时候的红军战士。
南下作战,行军打仗都来不及,哪来的人手去查你这些年的档案?
不过能重新归队,我知道的只有藏区那一个,那也是特殊地区的特殊需要。
1950年18军进藏,面对的是一片语言不通、地形不熟、民情复杂的雪域高原。这时候一个会藏语、熟悉地形、了解民俗、又有军事经验的人,价值比一百个刚进入西藏的战斗骨干都大。
功能性需求压倒了政审门槛——部队需要他当向导、当翻译、当侦察兵,这种急需让人事审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且他在后续战斗中牺牲了,用命把"清白"二字写在了战场上,这比任何外调材料都硬。
对大多数失散红军来说,当初掉队和离散后,没有寻找地方党组织,没有坚持继续斗争,中间的历史就说不清楚了。他们可能就是在村里种地、在镇上打铁、在藏区放牧,没什么叛变,也没什么英雄事迹,就是普普通通地活下来了。但组织上没法验证这"普普通通"里有没有猫腻,部队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外调甄别。
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流落红军后来只能拿"失散人员"证明、享受补助,但党籍军籍很难完全恢复——不是组织不信任你,是你中间那几年的历史,组织实在查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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