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7月23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一个月,试运行期满设备正常转入常态运行。2026年8月23日起,监控数据将正式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二、位置及抓拍功能
(一)启用16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1、G348线1927公里530米
2、G348线1927公里820米(党史馆外)
3、G348线1941公里550米(白杨槽)
4、苏民路0公里180米铜罐溪大桥路口
5、金东路与羊坝大桥三岔路口
6、新建街47号与西街丁字路口
7、彩练桥与中坝街路口
8、建设街129号(张坝社区)
9、红旗大道271号(观澜国际外)
10、胡家城路66号
11、胡巷路42号
12、唐家院子路37号
13、育才路1号(世纪华府外)
14、东光大道165号
15、东光大道10号(东方富居前门外)
16、华西大道230号
(二)启用4套禁行抓拍设备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1、滨河大道2号
2、滨河大道110号(县委外)
3、新建街21号
4、新建街180号(三九广场外)
特此通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