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能源车物业不让安充电桩违法##自有车位装充电桩是使用权的合理延伸#】今天聊个跟钱有关、跟车有关、跟回家能不能充上电有关的事儿。北京有位李先生,买了辆新能源车,车提回来了,长租了固定车位,但充电桩装不上。
为啥?物业给了3条理由,一条比一条硬:小区有18个公共桩了!要装得业主大会点头!有安全隐患,出事算谁的?
“我买电车图的是省心还是找罪受?”李先生越想越气,一纸诉状把物业告了。一审法院说:物业说得对,得业主大会点头。李先生心凉了半截。结果二审法院来了个大转弯:这事儿,压根不用业主大会点头!
为啥?咱们一层一层来说“法”。
第一,绿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条写得明明白白: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推广新能源车,充电桩是配套,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发文明确,物业得配合业主,提供图纸,协助勘查施工。
物业说“这事儿跟我没关系”?关系大着呢!法律层面就有配合义务!
第二,专有权利的合理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2条说了,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李先生对那个车位有合法的排他性使用权,装充电桩是使用权的合理延伸。你在自家装空调,墙上打洞要全楼投票吗?不用!装充电桩在车位上接线,一回事!即便布线经过公共区域,只要不违规、不损害他人利益,就是合理使用!
物业说“要业主大会点头”?你是在自己固有地盘上装,不是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搞建设!
什么情况才需要业主大会点头?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才需要!你在公共绿地挖坑建桩,那叫改变用途!你在自己固有车位装充电桩,车位还是车位,停车还是停车,多一根线而已,不叫改变共有部分用途!
第三,举证责任在物业。物业最常搬出来的是“安全隐患”。
物业有担忧,请拿出证据!电容不足?消防不达标?请拿专业检测报告!不能物业嘴上一句“怕出事、不安全”,就把业主的合法权益卡死!
司法实践中,消防安全、用电条件该由供电公司、消防部门依据专业规程判断,不是物业说不行就不行!隐患通过规范施工、合规验收解决,不是靠“不让装”预防!物业出证明只是前置环节,供电公司还要现场勘查,专业部门会把关!
法院专门向供电公司核实过,人家说这个车位能装,技术条件没问题!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物业必须出具同意安装证明,配合现场勘验和施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张亮瑾) http://t.cn/AX9a2ha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