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法院
26-07-24 11:28 微博认证: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12岁少年骑电摩耍帅被交警教育两小时#】7月17日,四川遂宁公安交警接到网友反映称,辖区一名12岁男孩私自驾驶电摩在道路炫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很快核实到驾驶员严某某。次日,民警对小孩及其母亲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孩子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一对一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同步约谈监护人。法律规定: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最低年龄16周岁,家长务必履行监护责任,切勿纵容孩子无证驾车上路! http://t.cn/AX990aU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