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法务部公开网络侵权案件判决#
小鹏集团法务部最近公开两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二审判决书。
其一,被告北京鑫尚广告有限公司严重侵害小鹏汽车名誉权,二审法院判令该公司通过其运营的 “汽车点评” 系列账号进行公开道歉,并赔付经济损失 50 万元;其二,新浪微博账号贾佳 HondaYes 运营主体贾佳侵害小鹏汽车名誉权,二审法院判令其在案涉微博账号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小鹏集团法务部表示,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歪曲事实、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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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