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广播电视台
26-07-24 23:41 微博认证:武汉广播电视台官方微博

【#岂能因未成年撒谎医院就给终止妊娠#?】近日,南昌一家医院给未成年女孩做终止妊娠手术一事,引发关注。女孩父亲称,自己仍在校读书的女儿在南昌新时代妇女儿童医院接受了终止妊娠手术,而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人对此毫不知情,直到孩子的奶奶无意中发现病历,此事才被暴露。更让家属无法接受的是,手术协议书、麻醉协议书上的签字人,他们均不认识,并非孩子的监护人或近亲属。该医院工作人员则回应称,术前女孩告知医生自己已经参加工作,医院据此开展了诊疗。7 月 22 日,南昌市卫健委公布初步调查结果,确认涉事医院存在诊疗违规行为,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我国对未成年人终止妊娠有明确法律约束。《母婴保健法》规定,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必须由监护人同意并签字。这里说的是所有未满 18 周岁者。法律规定了两个例外,一是年满 16 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自主签字。二是对于 14 周岁以上,不及时手术可能出现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等紧急情形的,可先行抢救治疗,24 小时内补齐相关手续。

该事件中医院工作人员所称的女孩自称已经工作,医院就据此做了终止妊娠手术,但这显然并非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此事件也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形,所以南昌卫健委认定涉事医院存在诊疗违规行为。这一事件暴露出一种可能大量存在的情形,就是有的未成年女孩意外怀孕后,基于各种考虑对医院谎称已经成年,医院能否据此主张免责?这显然不行,因为如果是这样,就会造成很多未成年人终止妊娠事件。医院有义务确认一个申请终止妊娠的女孩是否已成年,这是需要明确的证明文件的,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具有证明效力的证件,而不能仅仅听信女孩自己说的话就进行手术,因为未成年人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因果关系,也无力独自承担行为的后果。#周刊君说# http://t.cn/AX9Nyi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