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交警
26-08-13 08:16 微博认证: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方微博

#万条警示曝光# 【让我们高速作伴潇洒如风······罚单来了!】2026年8月2日18时10分,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在板桥收费站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从高速公路驶出,而该摩托车后座竟搭载了一名乘客。经民警询问得知,韦某驾驶云Q***60号摩托车载着朋友从怒江前往保山。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摩托车载人上高速的危险性,并对韦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保山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车流密集、车辆行驶速度快,摩托车本身防护条件薄弱,载人后车辆重心发生改变,操控稳定性大幅下降,遇到突发状况难以紧急制动避让,大型车辆超车产生的气流也极易造成摩托车失控侧翻,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驾乘人员重伤甚至死亡,因此摩托车上高速禁止载人。@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