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安交警提示:这类车辆不买、 不开、不坐!http://t.cn/AXNToxMH#两公布一提示##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 市面上销售的“老头乐”,申报的可不是乘用车,而是厂区代步车,这种车只能在景区、园区、厂区这些封闭的区域内行驶。
而且多数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被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 ,所以无法上牌,也严禁上道路行驶。
老头乐不是“安全车”是“隐患车”
购买者认为,比起两轮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是因为有壳子,能遮风挡雨。实际上,这种车恰恰是最不安全的。老头乐车身脆弱,一撞就散;底盘轻,极易侧翻
权益保障难
“老头乐”由于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生产标准,不能依法登记注册上牌照,自然也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合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伤或者人员伤亡后,追责和赔偿的难度极高,受害者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和保障。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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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头乐”这类车辆
坚决做到
不买、不开、不坐
千万不要贪图一时方便
造成不可挽回的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