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车辆无运输单擅自上路?严厉查处!】
为严厉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防范化解道路安全风险,8 月 11 日,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奈曼旗交管大队大镇中队依托国道 111 线治超点,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检查。上午 10 时,执勤民辅警在卡点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辆未携带当日运输单据的危化品运输车。经核查,所属企业还未审核下发运输单据,车辆就擅自上路作业。
该行为属于运载危险物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极大。执勤民辅警现场对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宣讲相关法规与安全危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6 分处罚。
交警提醒: 危化品属于高危货物,运输车辆务必携带当日有效运输单据,按核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严禁无单运输。 运输企业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单据审核和驾驶人安全教育;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做到合规运输。(作者:梁圆圆 素材: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奈曼旗交管大队 初审:陈婉彤 复审:孟祥婧 终审:张瑞 校对:陈婉彤 校审:孟祥婧 核发:张瑞 编辑:郝晓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