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学才 当年我考证经方本原剂量的时候,立足于回答一个最基本问题:“张仲景不用官秤吗?”
我的意思是:张仲景对方药的计量不采用朝廷颁布的标准吗?
记得仝老师催促我及时发布考证结果时,我告诉仝老师,我们再等一等。
为什么还要等?要等我们把少数几个事实再做确定,等我们有了十足的把握。
为什么这么慎重?因为这一次我们要发布的,不再是个人的观点,而是国家重点项目的研究结果。
我曾说面对经方本原剂量,有一个问题很不好回答。既然我们确认经方本原剂量的1两合今约13.8克,那么我们怎么评价宋、明以来临床方药用量的疗效?如果我们认可宋、明以来的临床方药用量及其疗效,那么我们如何评价经方本原剂量?
宋明以来的临床方药平均用量,从单味药物看,仅约经方本原剂量的1/5。
那么宋明以后千年以来的药物用量是在有效范围吗?反过来,仲景的药物用量大大地超出了安全范围吗?
我们给出了解释:不能脱离具体的病种病例评价中药用量太大或太小。临床需要的既不只是大剂量,也不只是小剂量,而是宽大的剂量范围。一部分病种,一部分病例必须用大剂量;一部分病种,一部分病例只需要小剂量。
重剂为临床所需,轻剂也为临床所需。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