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交警
26-08-21 11:23 微博认证: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跟车太近致追尾,酿成事故担全责】#百日攻坚行动# 7月26日21时19分许,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XQ***4普通二轮摩托车(后座搭乘张某某),行驶至广安区滨江路锦绣山河路段时,其车与前方同车道内因避让左转车辆而停车的、由蒋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川XG***2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尾部相撞,造成张某某、王某某、蒋某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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