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出台长护险支付新规 明确报销范围并设年度上限】 经济观察网 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长护险支付全流程作出统一规范,切实保障失能参保人员基本照护需求,维护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支付范围方面,长护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失能评估、定点机构长期照护服务及合规第三方经办管理三类费用,首次评估合格和定期复查费用由基金全额报销,国家统一服务清单内项目纳入基金支付,清单外项目由个人自费,明确长护险与基本医保不得重复报销。支付方式区分服务类型确定计费规则,评估服务按人次收费,居家护理按小时、机构护理按天、社区护理按实际内容计费,后续将探索智能照护设备和辅助器具的定额打包或按项目付费模式。
支付标准将结合各地基金支撑能力、照护需求和行业收费水平动态调整,按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和护理人员专业等级分档设定,参保人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向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倾斜。基金监管层面将优化结算流程,依托智能系统提升审核拨付效率,对违规服务行为按比例扣款直至拒付,严禁第三方代管代拨长护险资金,通过常态化检查、智能监控和信用黑名单制度,全链条守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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