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晨那篇洋洋洒洒的万字长文,真是把“不要脸”这三个字发挥到了极致。打着“纯属虚构”的幌子,还把两人最私密的细节扒得干干净净。这哪里是什么文学创作?这分明就是披着文字外衣的公开处刑!
咱们普通人平时谈恋爱,哪怕最后闹掰了,谁会把对方在被窝里的私密习惯写成几万字小说让全网围观?他倒好,不仅写了,还极其露骨。这种本该永远烂在两个人肚子里的秘密,全被他拿出来当成博眼球的流量密码。这根本不是回忆往事,这就是合法化的“文字版🛏️照”,是借着舆论的刀子,把女方的尊严按在地上狠狠摩擦!
最让人恶心的是他这套“既要又要”的算计。现实中,让律师出马起诉要三千万彩礼;网络上,又亲自下场写“小作文”造势。想借舆论把女方搞臭,又怕担法律责任,于是文末轻飘飘加一句“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进可攻退可守,把商人的鸡贼展现得淋漓尽致。
说白了,这就是典型的“得不到就毁掉”。当初追人时砸钱装霸总,现在感情破裂了,就开始秋后算账,把吃干抹净的过往全翻出来踩一万脚。他把女性的体面当筹码,把别人的隐私当垫脚石。
更可笑的是,他还真把“虚构”当成了免死金牌。只要文字指向性明确,导致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照样构成名誉侵权。这种用虚构故事包装真实隐私的手段,在明眼人看来就是赤裸裸的“碰瓷式维权”
打官司索要财产,大可以在法庭上光明正大举证。但在法庭之外,用曝光他人隐私来完成所谓的“维权”,无论套上多华丽的文学外壳,都洗不掉公开羞辱的恶臭。分手可以,算账也行,但做人总得有个底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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